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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氣卻不要犯罪,不可含怒到日落。也不可給魔鬼留地步。
—聖經,以弗所書


小時候,老師常教導我們「今天的功課,今天做」,再大些,父母會告訴我們「今日事,今日畢。」


但是比這些更重要的,應該是「今日氣,今日畢。」一天的氣、一日的憤怒,務必在臨睡前,一天結束時,做一次徹底的清除,就像將家中的垃圾提出去交給垃圾車帶走一樣,我們應當將堆積了一天的怒氣,裝入垃圾袋,丟向「過去」的長河,將全新的希望,放在未來的願景裡,帶著這樣的心境上床,定然恬靜入眠,相反的,若是懷抱著餘怒,積壘著化不開的氣去迎接睡眠,想必很難入睡,即便勉強閤眼,絕對是惡夢連連。因為,那些氣呀、怒呀,就如同吼叫的獅子,遍地遊行,尋找可吞喫的人,你若是不先將氣、怒清除,就等於給「怒魔、氣鬼」開了門,讓他們進入你心中,掌控了你。


所以囉,每天上床前,務必、務必將這一天的氣、怒,全部徹底地清除,千千萬萬不要留到明天,為原本可以很美好的一天,抹上不必要的殘影,破壞了新的一日。


☆☆☆


生氣、憤怒,是人們所有情緒中最混亂、最常被誤解的一種。


它是人性情境的一部份,我們有能力去感受憤怒、會生氣,正如我們有能力去感受喜悅,快樂也一樣,只是,憤怒的外表常覆蓋著一些迷思,使他很容易失去原貌,扭曲變型,常常會轉移焦點,甚至主客易位,更可怕的是,在盛怒中往往會衝口說出不該說的話,做出不該做的事,犯下永難彌補的罪。


汐止市五指山區的分屍案,兇手竟然是死者同母異父的弟弟,嫌犯被捕後供稱:「哥哥常對他拳腳相向,積怒已久;這次與哥哥發生激烈爭吵,又被痛毆,一時氣不過,用鐵槌向哥哥打去......。」


因憤怒而犯下大錯。


教學認真的女老師,在四十歲那年,結識了已婚男子,甘願屈於無名無分的陰影下,只為了吸吮一分愛情,揹負著第三者的重擔也無怨。這一愛,就是十四年,本以為天長地久,不料枕邊人卻另結新歡,出現了第四者。


在恨怒交加下,在情怨澎湃中,她整個人被憤怒燃得失了心,紅了眼,開車將負心人撞死。


事情發生後,這名女子自己也嚇呆了,驚魂甫定之際,她痛哭失聲喊著:「我實在是氣不過呀!」


因生氣而犯了大罪。


我們或許不會做出那般激烈的報復,犯下可怕的罪,但是,我們也常常會生氣、會憤怒,會有致人於死的惡念,不是嗎?


真的,這世上有太多事讓人忿忿不聽話的孩子,不合作的伴侶,懶惰的員工,嚴苛的上司,粗魯的售貨員,腐敗的政客,背叛的朋友,變心的愛人,兇惡的鄰居各樣的不順遂,潛在的刺激,永無止境;可以說,有人的地方,就有問題;就會有摩擦,就會發生叫人不順心、生氣的大事小情;但是,若時時為此而憤怒、生氣而浪費精力,值得嗎?有必要嗎?憤怒對我們有任何建設性的益處嗎?它能讓你獲得到你所想要的嗎?氣到最後,煩心的問題得到解決了沒?最重要的思考是,「為憤怒自己付出多少代價?」


英國人有一句形容憤怒狀態的諺語:「別讓你的襯衫扭成一團?」


大部份人都曾經常常或偶爾把自己的襯衫扭成一團,也就是說,大多數人都會生氣、會憤怒,俗話說「泥人也有三分土性」,脾氣再好,修養再深的人,都有動怒的時候。憤怒不一定是壞事,在許多情況下,是被允許的自然反應,如果有人踩到你的腳,為什麼不應該生氣呢?但是當對方向你道歉時,那氣便消了一大半,這時你可以選擇生氣以外的行為,比如一笑置之,比如立即甩掉那股氣,比如告訴自己,為這點小事生氣,不值得。


當你做了選擇之後,就已經控制了應該與否的權利,便已經超越了生氣的本質。


但若是你放棄了選擇權,固執地讓生氣掌控了你,繼續沉溺在倒楣的怒意中,很容易把這股怒氣帶到另一波情境裡,影響了新的人際關係,結果形成更多的不順,結出更多憤怒的果子,覺得一整天都好氣,好怒,最後,成為了一個失敗者。


湯誠一早出門,開車到公司附近,遠遠瞄見個車位,趕忙快速開去,不料被一輛小紅車橫插搶進,還輕擦過他車的保險桿,他登時和對方大吵一架,非常氣憤,認為對方太「鴨霸」。當他怒氣沖沖的進了公司,已經遲到了二十分鐘,當然被老闆唸,他心情不好,就回了幾句,結果挨了刮,他恨不得跳過去飽以老拳,上午工作時,同事小李拒絕協助他進行某個計畫,並堅稱那不在他工作內範圍,湯誠暗罵三字經,大嘆人情薄如紙。


終於熬到下班,迎接他的卻是一陣暴雨,而湯誠的傘放在車上,只好拿份報紙遮頭擋雨,等過街時,一輛急駛而過的車濺了他一身泥漿,好容易坐進自己車內,才開出巷口,車便停住,他這才想起早上出門時太太告訴他要先去加油的。


當他終於回到了家,正準備把這可怖的一天告訴太太時,她卻還沒回來,一直到八點半,太太才拖著一身疲困進門,他才要開口,太太便不耐地揉著太陽穴說:


「抱歉,我累了一天,沒心情聽你發牢騷!」


憋了整日的氣,這下子全部爆發,湯誠和妻子大吵一架。兩人都不明白為什麼吵,也沒聽見對方在說些什麼,只顧著宣洩自己的怒氣而已。


更糟的是,雖然宣洩了怒意,卻因得不到對方善意的認同,以及未能得到預期的撫慰,因此,氣不但沒消,反而又多了一層自憐式的哀怨。


通常人在生氣時,只會將所有注意力集中在自己的憤怒上,完全忘記了別人的情緒,只顧著責怪那令自己生氣的人,只想給予痛擊,只想出氣,只想得到己之所欲......這時,不禁眼盲,心更盲,輕則在語言上傷害了別人,重則犯下滔天大錯。


有句老話說:「氣是惹禍根苗」,就是這個道理,怒火中燒,燒去的是冷靜、理智;燒出來的是犯錯、犯罪以及難以估計的代價。


☆☆☆


生氣有礙健康,憤怒會使人盲目,會壞事,這些相信大家都知道,承認並贊同,但是、但是,我們還是會生氣,為什麼呢?


人之所以會生氣,基本上是情緒導致,每一種情緒都有其特定的激發點,以及目的。而每個人對憤怒的引爆點,是不一樣的,同樣一件事,發生在甲身上會令他勃然大怒,但對乙而言,卻是沒什麼?C因此每個人最好先了解自己的「憤怒按鈕」是什麼,避免被激怒是其一,正視並找出其中原因是其二。


比如小林對「公平」的敏感度特強,只要遇上他認為「不公平」時,立即執起正義旗幟,大肆撻伐,若得不到合理解決,定會大為光火。


再像章先生,每當他在忙碌時受到干擾,一定沒好臉色看。


還有人在緊張不安時,最容易生氣。


最普遍的情形是,事情不如我意時。


五歲的安弟吵著要買一組電動火車,媽媽告訴他「現在還不行,要等你生日的時候」,安弟哭鬧不依,母親卻不為所動;回家後,安弟繼續生氣,母親笑著對他說:「你可以一直生氣,但是,我不會因你生氣而買火車給你;你也可以不氣,想想在生日時就能得到的禮物,看你自己決定囉!」


小安弟想了想,選擇了期待,放下了生氣。


在成人世界裡,這樣的抉擇也是必要的,你可以生氣,也可以不生氣;可以生大氣,也可以生小氣,但重要的是,不要讓怒氣延續太久,務必儘快甩掉它、化解它那可怕的能量。


最最重要的是,「怒不過夜」,「今日氣,今日畢」。還有,千萬不要在憤怒下做決定,因為,在憤怒中做出的決定,百分之百是錯的,如同氣話絕對是傷人且難聽的一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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