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不需要複雜的理論,這是常識。
請不要懷疑;體諒他人,對你我都有益。
請不要質疑:別人快樂,我們也就快樂。
請不要否認:社會動盪,我們跟著不安。
也請不要置疑:愈多壞心眼佔據我們的心,
我們就會有愈多的苦難。
因此,我們可以拒絕接受宗教、意識型態,
以及各式各樣的智慧箴言,
但是我們不能逃脫愛與同情的需要。
上述所言,是我最真的信仰、唯一的信念。
就這點而言,世上不必有寺廟或教堂,
不必有清真寺或猶太會堂,
不必有繁複的哲學、教義,或是信條。
廟堂就在我們內心深處,同情心就是我們的教義。
我們所需要的不過是:當我們面對任何人,
都能愛他(她),以及尊敬他(她)的權利和尊嚴。
只要我們每天都奉行不逾,
那不管我們識字與否,
信的是佛祖、上帝、其他宗教的神,
或是什麼都不信,全都不再那麼重要。
只要我們對別人有同情心、對自己有責任感,
那我們一定活得很自在。
但是,為什麼這麼簡單的道理,卻很難做到呢?
那是因為多數人自認對別人有愛心,
到最後都忘了這個簡單的道理。
我們輕忽抑制邪念以及控制情緒。
我們不像農夫那樣,季節一到,
就毫不猶豫地下田耕作。
我們浪費太多寶貴的光陰,去做無意義的事。
我們放著真正重要的事不做,了無絲毫悔意,
卻對像賠錢這樣的瑣事懊喪不已。
我們只是盡情享樂,
卻不會滿懷歡欣地去做有益他人的事。
我們總以為自己太忙,所以無暇關懷他人。
我們忙進忙出,忙著算計及打電話,
忙著想怎樣做才最有利。
我們手中做著甲事,
卻煩惱如果乙事蹦出來了,最好改做乙事。
上面這些舉動,都是人性中最粗糙以及最初步的層面。
更有甚者,由於對他人冷漠,
我們最終無可避免地傷害了別人。
我們自認聰明絕頂,但我們有善用才智嗎?
我們通常把這種小聰明用來騙鄰居,
占人便宜,好圖利自己。
而當一切不順遂的時候,
我們會自以為是,怪罪到別人頭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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