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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十點是家長教育孩子過程,容易做錯的傷害孩子自尊心的行為。


如果不對這些行為加以避免,會極大地傷害孩子的自尊心。



一、父母為孩子包辦一切


太多的家長,對孩子的飲食起居照顧得無微不至,


為孩子的課餘時間,安排眾多的學習項目,音樂、繪畫、舞蹈、外語‧‧‧


家長們希望孩子,將來有遠大前程的心情可以理解,


但這種越俎代庖的方法,會使孩子在生活上產生依賴性,在學習上產生被動、消極的情緒。


這極不利於孩子的成長。



孩子必須獨立承擔他生命裏的責任。


父母的過度保護是對孩子創造力的無情扼殺。


一個孩子什麼事沒做過,只是學習絕不可能成為天才。


恰恰相反,如果從小到大家長什麼都替孩子做好,


在孩子成年以後,在群體中會感覺自己一無是處,毫無自信,根本沒有能力把事情做好。



二、父母行為輕浮


正如詹姆斯鮑德溫所說:


“孩子們從不擅長聽長輩們的話,但是從來不會不模仿他們的行為。”


家長的行為是孩子活生生的教材。


家長如果自己行為上諸多不檢點處,平時出言不遜,言語粗俗,習慣於搬弄是非,


孩子就會認為人和人之間沒有尊重是正常的。


即使,他道理講得再生動,孩子也不會學會尊重。



三、忽略孩子的存在


如果家長在孩子生命早期不聽孩子說話、不理睬孩子,忽略孩子的存在,


孩子會以為這是正常的行為,是人與人之間的正常關係狀態,這樣的孩子就無法樹立自尊心。



美國一所孤兒院組織了一批女大學生,


定期來孤兒院給孤兒們,以持續一定時間的擁抱、撫摸等身體接觸的愛撫。


結果,孤兒們每次被愛撫後都表現得較為溫和。


原因就是孩子生來就有被關注、被愛的需求,


如果孩子感覺被忽略,不被重視,就會感覺到自尊心受到傷害,


而且越聰明越敏感的孩子受的傷害越深。



很多家長找各種藉口不聽孩子說話。


年幼孩子的普遍反映是:“父母什麼事也不給我們講明白”,


“爸媽只說自己想說的話,而我想說的話,他們不肯聽!”



所以,如果孩子表現得不尊重別人,無法安靜下來聽人說話,


我們就可以據此測定,和孩子最親近的人平時沒有專注地聽孩子講話,


沒有儘可能時時滿足他的願望,無意中造成了孩子自尊心的傷害。



四、破壞性批評孩子


破壞性批評是對孩子自尊心無情的剝奪。


當孩子做錯了事情,家長希望通過批評來使孩子改掉缺點,


我們把他批評孩子的行為看作一個作用力。



當這個作用力打在孩子的行為上,


即你的批評針對是他的行為,孩子會朝你希望的方向去發展的。


反之,這個作用力打在孩子的人格價值上,即你攻擊的是孩子作為人的價值,


將使孩子覺得自己沒有尊嚴、沒有價值,逐漸真的喪失自尊和價值。



今天孩子沒有認真做完作業。


你對他進行指責:“你怎麼這麼不愛學習!你就是一個沒毅力的孩子!‧‧‧”


你在直接攻擊他的人格,他只是一次不認真,你一句話他就變成一個沒毅力的孩子了!


孩子的頭腦中留下這樣的信息:“媽媽說我是個不認真、沒毅力、不愛學習的孩子。”



這些對孩子人格的否定評價將存留在孩子的潛意識裏,形成負面的心錨。


而另一方面,他會想“我都學習了那麼長時間,只玩了一會‧‧‧


他會找出一大推的理由,你的批評根本沒有達到讓他認識到錯誤的作用。



如果你的孩子有逆反心理,那麼你孩子還有救。


因為這表明,他還有自尊心,你傷害他的自尊,他就拿起這塊盾牌來和你對抗。


就好像人在打架時急了眼,不管是掃帚還是刀子,拿來就用。


我們的孩子的反應也是同樣道理,他不管你說的道理對錯,隨時準備還擊。



當孩子一旦放棄了對抗:“反正你認定我是個撒謊的孩子,那我就撒謊!”


說明自尊心已經被傷透了,徹底罐破瓦解。


沒有了自尊心的孩子,你已經無法透過語言的方式來校正他的行為。



我們看到有多少父母,他們“辛辛苦苦”把孩子的自尊心破壞掉,


然後又怨天尤人:“他怎麼就成了這樣的人呢?”難道這樣還不足以引起家長們的警示嗎!



五、“人前教子”


如果想摧毀一個孩子的自尊心,


你只要當面批評他的缺點,讓他沒有反駁的機會,一下子就大功告成了!


太多的時候,孩子不聽話,在人前屢屢“造次”,我們家長感覺傷了自尊,就大聲呵斥孩子。



我們傳統的教育理念認為這是正常的。


殊不知,當眾批評只能讓孩子暫時懾於壓力,不敢抵抗。


更重要是會挫傷孩子的自尊心


惡言惡語不用多,一次就夠了,一下子就可以把孩子幼小的心靈給傷害了!



每個家長必須明白,即使再幼小的心靈也會非常敏感。


在孩子的生命早期如果得不到足夠的尊重,將導致孩子正在建立的自尊心被無情地扼殺。


在這個問題上,很多家長都存有一個迷思,


他們遵循“人前教子,人後教妻”古訓。


認為在外人面前,在家庭的公開場合,可以直接教育訓斥孩子,


只有這樣孩子才能有記性,才能印象深刻從而改掉毛病。



這些錯誤做法導致的結果,和家長希望的恰恰相反~


這樣的孩子在人群中,表現得行為粗魯、粗暴無禮、輕率、目無尊長。


請檢索一個你在家庭教育中是否有類似行為:



對自己的嬰兒生氣時,尖聲叫嚷,咒罵。


高聲訓斥年幼的孩子:


“閉嘴!讓你說話了嗎?”“再不聽話把你扔在這兒,看誰來管你!”


用言語威嚇十幾歲的孩子:


“如果不聽話就再也不要回家來!”“我沒有你這樣的兒子(女兒)!”


對孩子的行為橫加指責,破口大罵:“如果你不老實呆著,我就扒了你的皮!”


甚至有些家長採取讓孩子當眾跪著,公開羞辱孩子以期使孩子變好。



試想,有沒有一個成年人,能夠忍受另一個成年人近乎凌辱的對待?


而孩子的弱小決定他們除了服從以外別無選擇。


而成年人卻不斷以愛的名義,在固執的用成人世界的規則強行約束孩子、傷害孩子。


全然不顧成年人的規則和孩子世界的規則是不同的,不顧孩子的行為背後肯定有他自己的理由。



我們親手培植了孩子的無禮和傲慢,


然後再向全世界埋怨:“這個孩子他怎麼能這樣‧‧‧”


在不被尊重的孩子的感覺裏,自己未被尊重是因為自己是不值得被尊重的,


所以很多看起來張狂自負的孩子,內心卻並非看起來那麼對自己滿意,


他的行為表現只是在以對自己的感覺來對待別人。



所以,家長要時刻銘記:在人格上,孩子是和自己平等的主體。


孩子生來就有權利得到尊重。


請你像尊重自己,尊重上司、同事、朋友一樣尊重你的孩子。


所以,大家在教育過程中要絕對避免當眾批評孩子。



六、不信任孩子


不信任孩子是家長普遍存在的教育迷思。


太多的家長沒有意識到,對一個人能力的不信任,是對人尊嚴無情的挑戰。


當家長怕孩子撒謊,對孩子的話進行挑剔、進行判斷、進行質疑,


就在孩子心中種下了一顆被懷疑的種子。



家長對孩子的不信任,還表現在對兩性感情的認識能力上,


我們一廂情願的認為,孩子一定沒有能力分辨純真的情感和肮髒的情感。


真實的情況是,


孩子對性和與之相關的各種事物的感覺,與看待自然界的其他事物一樣是非常自然的,


青少年產生不良性傾向的情況,大多是由父母的反強化造成的不良影響。



七、拿別的孩子比較


這裏說的比較是指家長,拿別人的孩子的優點和自己孩子的缺點來比較。


我們一廂情願地以為,和優秀的孩子比較,會激起孩子學習成長的動力,其實不然。


同齡的孩子中,本就有比較心理。


這樣做不但百分之百無法達到,他向優秀者學習的目的,


反而和家長希望的結果正相反,會給孩子留下自卑的負面陰影。



這種不適當的比較,對攻擊性較強的孩子可能激起逆反的行為;


對攻擊性較弱的孩子,則會在心中留下一個陰影,“我不如別人的孩子好,


他是有價值的,我是沒有價值的‧‧‧”孩子覺得在人前抬不起頭。



我們家長需要掌握的真正的方法是:教育孩子跟他自己比較,跟自己的昨天比較。


“不錯,你這次的成績比上次進步了!”



八、懲罰孩子的方式不恰當


有些家長動輒對孩子拳打腳踢,要知道,打罵孩子是對孩子自尊心最直接的傷害。


到現在,還有家長固執地認為“棍棒底下出孝子”,相信體罰可以糾正孩子的不良習慣。



孩子因為在物質上要依賴成年人,所以他無法與成年人對抗,


但這絕不意味孩子就會依從成年人的意志。


作為成年人,你可以用體罰和責罵的強力來改變孩子的行為,但這並不能改變孩子的想法。


孩子的行為一定有他自己的理由,如果家長不去了解孩子行為的根源,


只是根據自己的看法簡單加以判斷,孩子不過懾於你的強大壓力,心中並不信服。



如果家庭教育中,家長一味的懲罰打罵,只能使孩子感覺孤立無助,毫無尊嚴。


一些過激的懲罰行為,甚至會在孩子的心裏滋生怨恨的種子,在成年後仍留著負面陰影。



九、強迫孩子做他不願做的事


孩子是和成年人一樣的人格獨立的主體,


他不是你的高級玩具,家長要尊重孩子自己的選擇。


如果因為你是孩子的食物供給者,


所以你獲得支配孩子意志的權力,


讓他做什麼他就得做什麼的話,你就是奴隸主,孩子成了你的奴隸!


強迫孩子做不願做的事,等於漠視孩子尊嚴,


這是家庭教育上,家長必須時刻留心注意的“高壓線”!



十、有條件的愛


一個人有條件地付出愛,就等於把自己的情感折價處理。


家長有條件的愛孩子最直接的惡果是,


將導致孩子終生不可能,學會認真去愛別人和被別人愛。


有太多家長在教育孩子過程中,


不表達對孩子無條件的愛,而是把對孩子的愛跟孩子的行為連在一起。


在生活中,這是太常見的場景:


“你這學期當上前幾名好學生,我就給你買衣服!”


“考了前五名,我就帶你去旅遊。”


“好好寫作業,我就買好吃的給你!”


“如果這次考試不及格,你就不用回來了!”


家長做出愛的表示,是以孩子必須作出相應的行為為前提條件的,


這就使孩子從小認識到“愛是可計算的,可以交換的”。


所以他不會無條件地付出真愛。


因為他的愛是有條件的,


所以成年以後他無法和別人建立穩定的情愛關係,這就決定了他婚姻的不幸。


他將在環境中被別人鄙視,最後淪落成小市民式的勢利小人,終生在社會底層徘徊。



所以,請執握“愛”的權杖的家長大人們,不要濫施你們權力,


如果孩子不懂得,對別人無條件地付出愛,將是孩子一生的悲劇。







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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