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人認為能隨心所欲就是幸福, 有人認為享福就是幸福, 也有人認為能夠心想事成就是幸福, 更有甚至把幸福量化為「兩套房子,一輛汽車, 漂亮老婆(有錢老公)」等等。 其實,這些都不是幸福的真正內涵。 我認為幸福應該是: 1、不抱怨生活。 幸福的人並不比其他人擁有更多的幸福, 而是因為他們對待生活和困難的態度不同, 他們從不問「為什麼」,而是問「為的是什麼」, 他們不會在「生活為什麼對我如此不公平」 的問題上作過長時間的糾纏, 而是努力去想解決問題的方法。 2、 不貪圖安逸。 幸福的人總是離開讓自己感到安逸的的生活環境, 幸福有時是離開了安逸生活才會積累出的感覺。 從來不求改變的人, 自然缺乏豐富的生活經驗,也就難感受到幸福。 3、 感受友情。 廣交朋友並不一定帶來幸福感, 而一段深厚的友誼才能讓你感到幸福。 友誼所衍生的歸屬感和團結精神 讓人感到被信任和充實, 幸福的人幾乎都擁有團結人的天才。 4、 勤奮工作。 專注於某一項活動 能刺激人體內特有的一種荷爾蒙的分泌, 它能讓人處於一種愉悅的狀態。 所以勤奮用心地工作能發掘人的潛能, 讓人感到被需要和責任地, 這就給予人的一種充實感。 5、 降低負面影響。 少接受些有關災難、**死呀等負消息, 這樣,無形中就保持了對世界的一份美好樂觀態度。 6、 生活理想。 幸福的人總是不斷地為自己樹立一些目標。 通常我都會重視短期目標而輕視長期目標, 而長期目標的實現更給我帶來幸福感受, 把目標寫不來時又讓我清楚地知道為什麼而活。 7、 心懷感激。 抱怨的人把精力全集中在對生活的不滿之處, 而幸福的人把注意力集中在能令自己開心的事情上。 所以就更多地感受到生命中美好的一面。 學會感激他人,學會感激世界, 那就學會自己的人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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