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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能相濡以沫,何苦相忘江湖


 


『 茫茫人海,你我相遇在某個時間,地點,交匯,碰撞。』




『 相視一笑,只因身上相同的味道,靠近,曖昧,糾纏。』



茫茫人海,如果完全陌生的兩個人相遇在同一部電梯裏,那算不算緣分?窄窄的空間裏,如果對方身上飄出的氣味又剛好和自己一樣的,眼神碰撞的一剎那,會不會心動?既然心動了,那麽靠近,相愛,纏綿就不足為奇了。



可是,誰又能保證這樣的愛情就一定能修得正果?這樣的兩個人就一定會牽手到老?在愛的過程中會發生很多措手不及的事或是意外。到了最後分手的時候,誰又能說他們沒有真愛過?



只是,在對的時間遇見對的人,是幸運;



在對的時間裏遇見錯的人,是遺憾;



在錯的時間遇見對的人,是無奈;



在錯的時間遇見錯的人,是無聊。



不管最後的結果如何,我們應該感謝上天,讓我們相遇。我始終相信,兩個人能夠在一起,就是緣分。就算分手了,也沒必要一定要相忘江湖吧。
      


我會經常問自己:我到底愛的是誰?到底誰才是愛我的人?



其實答案如何都並不重要。紅顏彈指老,剎那芳華到了白發蒼蒼的時候,若是還能讓你回憶起某個人,某段情,那麽他就是你愛的人,那還有什麽好遺憾的?



最悲哀的人是那種連遇見都沒有的人,她們的回憶是無憶可尋!



想起精靈在她新文上的一段話,她說:所有離開,我寧願相信都是一種成全。所有相愛,我寧願相信都是表演。所有曖昧,我寧願相信都是付出,曖昧是最真實的情感!



看到這裏,那麽我們可不可以說,每一場心動的遇見其實就是一場曖昧的開始?



她說:喜歡曖昧的人,是因為在情感裏有了柳暗花明的領悟。



不喜歡曖昧的人,是因為沒經歷過平淡裏最傳奇的經典。



一場遇見,曖昧開花,愛情若果,是幸福。



愛情未果,更是幸福,因為一生能有幾場遇見?幾次曖昧的輪迴?



雖然她的話裏有著沈重的無可奈何,可我還是不得不為她的話喝彩。



一生好短,天荒地老的諾言是說給天堂聽的。



與其拼命的相忘,莫若感謝曾經相濡以沫過。



『 一路走來,不是每朵花都會開盡,花枯,身敗,人散。』



『 始終相信,凡事都不能太去強求,若落,若離,若去。』


 



明明是相愛的兩個人,雖然無法真正在一起,因為我們身在人世間,是有許多事並不能由著我們自己做主的。



好像花在盛開後,一定會枯萎老去,有很多事,很多離開都是不得已的,凡事都不能太去強求,當一個說要離開的時候,那麽我們可不可以換個心態,微笑著告訴對方:我們還是朋友,不是麽?



難道非要大哭大鬧,嘴裏嚷著:要徹底忘記這個人!這樣才代表你刻骨銘心愛過麽?這樣又能改變什麽?



有的人若是一定要離去,那麽我們何必去苦苦強求呢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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