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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要瞭解,在心靈層面上的“未完成事件”和在工作層面上的未完成事件,是完全不同的,二者對生命的影響力也極為懸殊。


  “未完成事件”絕不可能真正使人感到滿意,因為最根源的需求仍未得到滿足。於是一再地努力嘗試完成“未完成事件”,是人類最基本的需求。但如果情況不允許,我們接下來的招數就是壓抑並努力遺忘:


  完形治療之父皮爾斯說:“欲望受到挫折,要滿足它有危險性存在,而挫折感的緊張也已經無法忍受。此人於是壓抑欲望以及對這個欲望的察覺,好避免受苦並遠離危險。”


  用壓抑和努力遺忘,將“未完成事件”排除在察覺之外,至少比讓它永遠打開著,有一個隱隱作痛的需求造成的感覺好多了,並且也可以允許我們有能力去滿足下一個浮現的需求。


  不幸的是,一旦個人想辦法將這些“未完成事件”排除在他的察覺之外,那麼他就喪失了自我覺知,結果形成:解決—無效—再解決—無效的惡性循環,就會帶來疲勞、注意力散漫、混亂、緊張、身體疾病、破壞等“未獲滿足”的輪回狀態。


  “未完成事件”的需求未滿足,然而它卻擁有生命裡的支配性力量,它霸道專橫地要在其他事情之前先被完成;所以即使我們長大成人,我們也會用同樣的態度,再做出同樣的努力。然而,我們以前就未能完成的事件,在時過境遷之後,變得愈來愈不可能完成。這真是一個痛苦的惡性循環:
執著于“未完成事件”的人,即使現在環境已經很不同了,仍然會持續在他童年時期的需求裡。他輪回在過去習得的行為模式中,但生命的障礙卻持續存在於當下。他會一再地企圖滿足原初的需求,而這一需求卻在他當下的背景中無法獲得解決。每次,在接近他那個未完成的需求時,他就會經驗到“內心被電了一下”的驚慌與焦慮。這種過電似的焦慮,是他卡在“未完成事件”上的典型反應。他想保持壓抑、遺忘、不去滿足這一原初需求的狀態,和想要打開它或者滿足它的欲望,在這個點上內心天人交戰。


  心理學家的職責不過是:説明人們抵達並且感覺到這個被卡住的點或僵局,而後設法引導,説明人們在其中探索、選擇,以便使這一“未完成事件”真正完成,成為一種可能的生命經驗。


  為了達到這個效果,案主本人必須擁有足夠的勇氣和誠意,不斷地提升自己活在當下和保持察覺的能力。惟其如此,“未完成事件”才會從遺忘的深淵中浮現出來,使那個需求真正得到滿足的機會。


  喪失察覺與逃避


  “未完成事件”有著如此驚人的能量,無論我們如何自我暗示:“那件事情已經過去了”、“時間可以解決一切”……我們還是會一再回到“未完成事件”的原初需求上來,備受制約。又因為諸如此類的自我暗示,我們反而沒法再次清楚地看到“未完成事件”的真實需求。


  我們喪失察覺的結果是:我們不知不覺地輪回在舊的行為模式中不能自拔。於是我們生命的能量因“未完成事件”卡住或者扭曲,導致生理性與心理性的問題——精神官能症、肌肉僵化、身體盔甲(body armour)……


  我也十分希望“事情過去就已經過去了”、“時間可以解決一切”等等可以成立,並説明我們解決問題。然而,心理學研究發現,那根本就不是事實。


  皮爾斯認為,相比較那些已經完成的事件,人類更傾向于記得“未完成事件”。並且人類還有一個自然的傾向:重新拾起並且完成“未完成事件”。人類還會糾纏或者執著在“未完成事件”裡形成一套個人的觀念、看法、價值觀等等,甚至形成個人的生命意義。


  在進行心理諮詢時,我認識一位先生,他小時候尿床,有好幾年,會在半夜裡被脾氣暴躁的母親從被窩裡提出來趕到院子裡。年幼的他自然無力反抗,也不敢表達自己的真實情緒。成年以後,他對遇見的每一個女人都從心底裡鄙夷和嘲諷,這實在是嚴重影響了他的生活。顯然,表達對母親的憤怒和怨恨的需求,是他生命裡的“未完成事件”,導致他用鄙夷和嘲諷的仇視態度理解出現在他的世界裡的女性。


還有,沒能考上大學的父母,會想盡辦法讓自己的子女上一回大學……這樣一再沉溺在“未完成事件”的需求裡,基本上是我們人生的常態。


  從前有一位古怪的人,名叫那斯魯丁,有關他的故事非常多。


  傳說有一天晚上那斯魯丁在廣場的街燈下匐匍前行,好像在找東西。


  附近的人過來問他:“你是不是掉了什麼東西?”


  他回答:“我的鑰匙丟了”。


  那人又問:“你確定它是掉在這裡嗎?”


  “不,是掉在那邊的草叢裡了。”


  “那麼你為什麼在這裡找?”


  “因為這裡有路燈,比較亮啊!”


  其實,這位特立獨行的聖者以這種愚行,以挖苦的形式警示我們:在解決心靈的痛苦時,我們往往力圖在“有亮光”、有面子的地方,去解決那些隱藏在陰暗角落裡的問題,就像刻舟求劍的愚人一樣。


  因此,從“未完成事件”那裡逃開,讓自己視而不見,打算讓時間或者別的什麼“代替”解決,是愚蠢而徒勞的。對“未完成事件”的刻意回避與否認,讓我們喪失了察覺,處在輪回中而不自知,這在佛學中叫“無明”。自作聰明地讓“時間”或者別的什麼代替解決“未完成事件”,在一個禪師看來,就是“偷心”;因為我們總是“在路燈底下尋找掉進草叢裡的鑰匙”,所以被佛陀罵作“愚癡眾生”——“愚”是因為無法清晰地察覺真相,“癡”則是一再地癡迷于舊模式的輪回中。


  現實生活中,很多人總希望自己內心的問題,最好由自己的配偶代替解決。所以,很多人抱怨自己過得不好的根源在於自己的配偶。並且,他們會進一步陳述為了讓配偶改變,自己所做的種種努力。再然後,他(她)就會向我討教應該如何讓她(他)變好。我會反問:“你自己打算什麼時候‘變好’?”


  我們為了改變其他人耗費了生命中的極大能量,嘗試各種可能的辦法。為了讓對方(往往是最親密的人)感到罪過及羞愧,我們極盡責難、收買、誘惑、脅迫、疾病、怨恨、自我破壞等手段。只有等這一切方法都失敗之後,我們才開始想到要改變自己,去親自解決自己的問題。但有很多人還是不願意。事實上,寧願選擇死亡也不願意做出調整的人數之多,是心理行業之外的人所難以想像的。


  真正接受記存在你心靈深處的那些“未完成事件”——即使它們使你如此痛苦。有勇氣去重新經歷自己生命裡的每一個“未完成事件”,去看那些存在的事實,才能在生命裡開始擁有智慧。這樣的人將不再怨天尤人,不再將責任推給環境和別人。他會為自己的思想、情緒、人際關係、生命裡的每一個結果負起責任。結果他得到了心靈的最大自由。


當然,我們首先要練習的是“放下”——放棄自我固執的某些部分,同時又透過自我對話、真實體驗和內省,發掘我們內在的真正感覺、情緒和潛能,然後我們才能開始讓“本來的我”活過來——也許是此生第一次活過來。


  過去,我們擁有一個由他人或者環境“規定的我”,如今憑藉心靈成長和內在體驗我們發掘出了“本來的我”。我發現,這兩者之間其實是和諧統一的——就像參禪開悟的人發現,其實煩惱和菩提是一回事情——這個時候,一個全新的、富於智慧的“我”就會顯現了。只要我們能體認這一點,我們就有機會改變我們的生命,喚醒從未顯露的能力。


  十年來的心靈經歷,使我深信:當你決定成為你自己,你的心靈就開始走向自由之旅。當你放下這個由外在來評判的“自我”,你就開始消除痛苦的源頭。


  你再不會因為自己“做得不夠”而感覺比別人差勁,也不會因為自己富足而感覺比他人高級。你就是你自己。這樣一來,即使是一個不起眼的人,由於珍惜自己、尊重自己、努力實現自己,也能發揮不凡的能力。當你學會看重自己,熱愛自己,生命就有了意義,於是命運也由自己來掌握了。


  四被丟掉的“我”


  我們總是傾向于責怪他人,“全是某某的錯”。當我們以種種方式從自身的責任那裡逃開以後,我們並沒有成功地祛除痛苦。事實上,痛苦只不過變換方式繼續存留。


  而我們已經變得與自我疏離——我們丟掉了“我”。這導致我們離自己的需求和感覺越來越遠——我們的心,總是停留在他人和環境那裡——以便推諉責任。


  案例7:創業的女強人


  夏女士找我,劈頭第一句話就是:“女人要有事業,就註定得成為一個婚姻失敗的女強人嗎?”她以前是個很能幹的OL,後來自己創業。她成功了,但代價驚人——失去了婚姻,失去了家庭。夏女士的問題是:為什麼會發生這種情況,而且這在她的朋友們當中還相當普遍?


  32歲離開公司回家養育孩子,35歲時孩子入託了。在家三年,夏女士長久以來壓抑的社會人格蘇醒過來,她內心追求成功的“未完成事件”焦灼地逼迫著她。自然,這個時候她迫切需要衝出家庭走上社會,實現成功,證明自我價值。可是,讓她離開三年來依賴家庭形成的安全感,以及重新走上社會面對新變化的恐懼,在在都折磨著她的心靈。
如果夏女士求助於專業指導和支援,合理而順利地汲取營養,不再對新環境、新變化恐懼,真實地為自己的需要負起責任,那麼她的創業之路要通暢得多。可惜,我們的社會發展到目前,只有極少一部分人投入到心靈成長的道路上。絕大部分人對自己的生命和心靈還處於“粗放經營”的階段。這樣一來,她只能依靠個人的見識來處理她面臨的問題。


  夏女士自然而然地求助於自己的丈夫。剛開始,丈夫積極奔走,但他聯繫的工作夏女士都不滿意;而夏女士喜歡幹的事情,他卻沒什麼感覺。於是夏女士很傷心,覺得這個男人不夠盡心。而她的丈夫也慢慢變得畏懼,開始將事情丟給她,自己躲開。這當然更令夏女士傷心,但他卻越來越振振有辭,說是夏女士耍著自己玩,就沒有個滿意的時候。兩個人天天為夏女士的“再戰江湖”吵架,夏女士一氣之下“求人不如求己”,跑出去自己幹,不再指望這個混帳男人。兩個人的冷戰開始之後,就一直延續到離婚。


  在我們的文化傳統中,總是說“男人是女人有力的臂膀”,可這雙臂膀畢竟不是女人自己的。這雙臂膀也無法為女人的需求負起全責,然而女人未必能夠透徹地瞭解這一點。於是女人把自己實現成功的需求轉嫁到男人身上,等待著對方打開局面,自己坐享其成。


  此時,她在“投射”:把一種屬於自己的需求、感覺或者品質,轉嫁為他人的,或者歸咎成是別的什麼造成的。可問題是,自己內心的問題,配偶怎麼可能真正代替解決呢?即使是對方打開局面,那還是證明了他的成功,並不等於她自己的成功。“投射”,導致她不敢將生命的能量,直截了當運用於創業,而是嘗試用各種辦法逼迫配偶就範。


  在這個過程中,她往往極盡責難、脅迫、怨恨等手段。她的配偶沒有專業的眼光看清問題所在,而她的真實需求又被她排除在本人的察覺之外,於是她的“證明自我價值”的需求扭曲成一心一意地“製造家庭矛盾”。相伴而來的,是兩個問題:


  一、她內心對自己不敢走上社會打拼,只想一味賴在家裡的恐懼心理其實非常不滿。這種對自己的不滿,此時扭曲成對配偶的不滿,真是越看他越不順眼,越不順眼越要鬧。


  二、在一再“製造家庭矛盾”的過程中,她漸漸感覺到“男人真的是靠不住的”、“一切還是要靠自己”。她也從中汲取了走上社會、追求成功的“營養”,變得不那麼恐懼了,於是一步步探索創業,一步步證明自我價值,與此同時,積累著對配偶的巨大怨恨。
當她終於從家庭走上了社會,證明了自我價值,她和配偶的關係早已水火不容,分手成了唯一的選擇。自此以後,她用強悍武裝了自己的心靈,以免傷痕暴露或者再次受傷,社會上又多了一位婚姻失敗的“女強人”。


  靜夜捫心思考,她千般委屈、萬種怨恨湧上心頭:在我最恐懼、最脆弱、最需要支援的時候,他竟然是這樣一種人!“男人都不是好東西!”她最後跟自己說,並且下定結論。


  本來應當是她為自己的真實需求負起責任,只是讓他提供支援;本來應當是她面對新事物,將攻擊性用於“破壞食物”與消化;本來應當是她自我改變……可惜,一切都沒能這樣發生。本應該“破壞食物”的“牙齒”用於攻擊她最親密的人,冤冤相報導致相愛的人分手;不正確的攻擊方向又讓這攻擊性變成“未完成事件”,輪回持續,影響著她日後面對其他的男人。


  這一“未完成事件”的攻擊性需求,在她心裡“投射”到其他男人身上(男人都不是東西!),並且解離(強悍,沒有女人味,工作狂)。


  當然,即使她還是需要男人,她的攻擊性傾向也會令他們望而卻步。所以,此次創業成功背後的婚姻失敗對她的影響很大,往往會直接影響她的後半生。除非她走上心靈成長的道路,自覺改變;否則,別無良法。


  我並不想說這是個“中國式女強人”的創業故事,也不是偏袒男人——不管男人還是女人,處理不好自己的攻擊性,面對新的需求、新的事物,就難免要向親密的人“投射”。


  “投射”,總是對準親密的人,為什麼會這樣呢?因為,親密的人總是更能包容我們,所以我們私心以為這種“投射”是“安全”的。然而,事實是那樣的嗎?


  投射


  當我們來到這個世界上時,我們也就擁有人性的本能追求——“離苦得樂”。能讓我們愉悅的人和事,我們自然就樂意接近;帶給我們痛苦的人和事,我們自然就會想法逃離。


  以一個禪者的眼光來看,我們早就陷進“苦”與“樂”的分別對待中,再也無法安寧地活在每個當下了。即使是以一個心理學家的眼光來看,我們也被“追求快樂”與“逃避痛苦”兩種習性塑成人格,而非自然成長的本然形態了。


  自由是快樂的,我們想要;責任是痛苦的,我們躲開。獲得是快樂的,我們想要;付出是痛苦的,我們躲開。然而,躲開責任,就得不到自由;躲開付出,就無法獲得。於是我們想出種種辦法,比如讓他人承擔責任,我們享受自由;讓他人承擔付出,我們享受收穫。這些辦法會產生什麼樣的後果呢?


當一個人通過想像他人或者環境對自己的“未完成事件”負有責任,或者怪罪掌控自己命運的父母以及神,從而試圖逃脫對個體責任的承擔時,“投射”就發生了。


  “投射”,就是將屬於自己的需求、感覺或者特質,轉嫁為他人的,或者歸咎成是別的什麼造成的。


  像我前面舉的例子:女人把自己實現成功的需求轉嫁到男人身上,等待著他打開局面,自己坐享其成。她感覺到自己的無力,對走上社會打拼充滿恐懼,於是她將自己的需求想像成是男人的需求:“你看看別的男人,有你這樣窩囊的嗎?你為什麼不好好努力?”這時,她的“實現成功”的需求,通過“投射”被扭曲成了對他的不滿和指責。


  有的人對遭受拒絕過度敏感,而且真正被拒絕時會十分難過。為了躲開被拒絕的痛苦,他會想像:“沒有人會真正説明我。”這時,他的對被拒絕的恐懼感,通過“投射”扭曲成了他人擁有“肯定不會幫我”的特質。


  再比如,有的人心底裡很想要出軌——但出軌要經受來自道德的譴責,會造成家庭的傷害,成本實在太高,他只能壓抑住這一欲望。然而,出軌——此一“未完成事件”還在哭鬧著想要實現,這讓他很恐懼自己真的會出軌。為了更加強有力地壓抑住這個欲望,他開始懷疑自己的伴侶“會出軌”,變得多疑、好妒。這時,他想要出軌的欲望,通過“投射”扭曲成了愛人對自己“不忠”——他以此來壓抑自己想出軌的欲望。


  以上三個事例,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屢見不鮮。


  首先,個體打斷了自己“向外的衝動”(走上社會、求助於人、出軌);然後,通過“投射”將此“向外的衝動”轉嫁成是他人的(老公太窩囊、他人不幫我、伴侶想出軌);最後,個體將此“向外的衝動”排除在自我之外,自我便與此沒有關系,也不必為此負責。


  到此地步,個體成功地將這股衝動排除在他的察覺之外,確信這股衝動存在於他人或者別的地方。為了自圓其說,個體“投射”時會自覺不自覺地進行扭曲,以便符合他要轉嫁的那個人的特質。像上述三個例子:老公確實有些“蔫”;現代人確實不太樂意助人;老婆平時確實活潑。


  皮爾斯說:“這樣的方式使我們可以否認,並且推卸那些我們發現自己身上不吸引人、麻煩的或是令人討厭的人格面向。”


  “投射”時,“向外的衝動”被轉嫁的同時,不可避免地被扭曲。而扭曲,進一步使個體無法清晰地察覺:此一衝動其實存在於自我之內。於是個體就可以推脫掉對這個部分的責任。進而,個體會確信自己是這樣那樣的“不公平對待”下的受害者。



長期的“投射”,會讓個體發展出猜忌或者是過度小心的個性,甚至是充滿妄想與偏見——想像他人和環境都在迫害自己,而自己總成為無辜受害的犧牲品。


  個體要麼總是傾向于責怪他人,“全是某某的錯”;要麼,總是設法否認自己其實將感覺“投射”在別人身上。個體越來越不能承認自己的感覺,就越來越不能察覺自己的感覺。這導致他離自我越來越遠——他的察覺,或者說他的心,總是停留在他人和環境那裡。此時,個體活像一個整天拿著放大鏡專門看他人肛門的人物,卻不知道生命中有遠比這更重要的:用一面梳妝鏡好好觀照自己。


  “投射”,會打斷個體與自己、與他人之間真實的接觸與聯結。它足以導致大量的誤解與衝突,甚至釀成災難性後果。


  內射


  “內射”,就是將外在的東西,不經過分解、吸收,毫不消化地吞進個體的內在。


  個體通過“內射”得到的東西,會基本上保持“原生態”——對個體而言,這些東西(不管是概念理論,還是新事物)根本沒能融入個體的內在系統,和“外來的異物”並無兩樣。這些“異物”貌似進入了個體的內在,然而實際上並沒有成為個體內在的部分,仍然是外在的部分,因此個體無法將之用於成長。


  完全消化吸收的食物,可以滋養我們的身體;而整個吞進肚子裡的食物,卻會沉甸甸地積壓在胃裡面,消化不良。我們的心理也會餓,也會尋求營養。這就是你會找朋友聊天,會參加各種培訓班的原因。


  心理的消化吸收與身體類似:事實、想法、道德標準以及價值觀,都得根據個人的內在喜惡加以選擇,而後咀嚼一番,將個體認為是“好”的那一部分吸收進來,而其他的部分則予以丟棄。然而,如此理想的心理消化吸收過程並不常見。


  我們通常會被外在的力量,如父母親、學校、公司或是社會,打斷我們按照自我內在的喜惡來消化吸收的過程。接著,這些外在的力量,會對我們施加這樣那樣的手段和壓力,要求我們要按照其要求,來吸收那些“該吸收的”,丟棄那些“該丟棄的”。結果,我們被迫吸收我們的內在未必喜歡接受的部分,丟棄我們的內在未必願意丟棄的部分。


  當個體面臨外在力量的高壓,必須吸收那些內在本來不想接受的東西時,內在對這些東西“不想接受”的態度,就會導致“內射”。比如,許多父母對男孩子的教育是:大老爺們兒的,哭是很丟人的。他們會持續不斷地讓男孩子認知:當他受傷時,哭是不對的。如果他真的哭出來,他們就會使出討厭他或者不耐煩的手段,給他施加壓力。如此一來,還十分依賴父母的男孩子,便會強行壓抑自己的需要,吞進父母親的價值觀。但受傷後哭泣的需求,成了他內在的“未完成事件”。此一需求與他吞進的價值觀明顯衝突——這時,這個孩子只能盡其所能地調節:哭,是很可笑的,很丟人的——“內射”完成,他讓自己從此不再哭泣。


然而,“內射”完成卻不會帶來天下太平。“內射”會干擾他內在的運作:他學會投父母所好,再也無法哭泣;他與自己的內在情緒無法自然接觸;他的感受與情緒漸漸地被排除在他的察覺之外。而那個哭泣的衝動並不會消失不見,而是停留在他的內心,成為“未完成事件”。


  “未完成事件”強大有力,會繼續尋求解決之道,可能會在任何時候突然冒出來。這個男孩子長大成為男人,結果他發現自己動不動醉酒後號啕大哭,丟人現眼。他只有借著不斷地自我克制,才有辦法成功地壓抑被禁止的、想哭泣的衝動。只要發現自己有點悲傷的情緒,他就會屏一下呼吸,緊縮住臉部和胸部,暗示自己:“大老爺們兒,有什麼大不了的事情想不開?”他成了驚弓之鳥,對自己悲傷、傷心、想哭,甚至是感動的真實情緒風聲鶴唳——他與自己的真實感受和情緒交戰著,生命的部分能量被時時用來克制並遺忘他的原初需求。


  “內射”阻礙個體發展出自己的人格,並形成自己的價值觀。正如皮爾斯所說:“(內射)使我們像一間塞滿他人所有物的房子,再也沒有空間放置屋主的物品。內射將我們的內在變成裝滿了外來不相關東西的垃圾桶。”“內射”,使個體的內在無法完整,毀掉了個體內在整體的運作。“內射者”的內在,已被“內射”得到的外在的東西,以及他原初需求背後的“未完成事件”一分為二。


  “內射者”一般會有兩種看上去截然相反的表現:要麼,他會認同所處團體的價值觀,容易因權威人物而改變看法,而且也很容易受他人影響。他關心的是他“應該”做什麼,卻不知道是否該問問自己到底要什麼——“他想要找到流質的、事先準備好的解答,好讓他只需要將解答一口吞下就好了。”(皮爾斯語)要麼,他內心的“未完成事件”哭喊得如此厲害,他不得不盡全力去壓抑——他看上去如此內向沉默,擁有“理性”的固執,然而總有無力感。


  無論如何,在我們的文化中,人群普遍歡迎“內射者”,人們會極盡“好人”之類的讚揚——因為他總會吞下人們給予他的“這才是對的”的建議。然而,“這才是對的”的建議,並未在“內射者”的內在分解、消化,變成他自己的。所以維護著好人形象的“內射者”,付出的代價也很可觀。


  “內射”得到的,不管那是什麼,在個體的體內都是一種異物。長期不被分解並且消化吸收,就會堆積在身體的特定部位,並且和個體的原初需求天人交戰。“內射者”往往會發展成一個放棄自我界限的人,沒有主見。他會將自己存在的價值依附于別人的情緒之上;迎合、討好別人,是他們人生的重點,其實這樣的生命是很累的。癌症被稱為“好人病”,總是發生在那些內向、壓抑、順從的人身上,和“內射”有直接關係。


內射者”通過“內射”,逃避了思考、解析、反抗、衝突的痛苦,贏得了人際關係的表面和諧。然而,“內射者”丟掉了他的原初需求,也在一直為此付出代價。


  面對這樣的個案,我通過“心靈之聲”的活動,來復蘇他們的原初需求。雖然我一再強調要發出自己內心的聲音,而不是父母的、學校的、公司的、社會的、道德的,還是有不少人樂意排除那個原初需求,將“心靈之聲”表演成“卡拉OK”,讓我不得不叫停,而後引導案主再行察覺——由此可見打破“內射”之難。


  另外,我們也會通過“身心整合”療法,按壓案主積累那些“異物”的特定身體部位,並且以能量衝擊積累在那些部位的情緒。按壓時,案主一直克制壓抑的原初需求也會復蘇,很多人會感受到委屈而哭泣——於是,“內射”造成的身心緊張及分裂會得到緩解和整合。


  敏感遞減


  敏感遞減,顧名思義就是個體對自己的身體及心理的感受和需求,降低敏感度的方法。這其實是通過感官麻木,達到將痛苦排除在察覺之外的過程。


  我有個朋友有過不下十次失戀的經歷,他總結說:“初戀失戀,天昏地暗;二次失戀,時常被電;三次失戀,偶爾打顫;四次失戀,睡覺吃飯。”


  通過敏感遞減,個體將痛苦或者不舒服的感受、情緒逐漸隔離在察覺之外。日常生活中,有時候這樣做是很有用的。比如你的牙很痛,看笑話書或者吸引你的大片,把痛隔離或者至少分散對它的注意力,就可以大大降低那種令人難以承受的痛苦。敏感遞減,對處於惡劣家庭環境、遭受虐待而別無出路的孩子,會是一種唯一的適應方式。


  當然,敏感遞減也會使我們對自己麻木,對我們與他人的接觸麻木。皮爾斯說:“我們社會中幾乎所有的人,都已經失去對他們身體大部分區域的本體覺。”隨著敏感遞減,我們的痛苦會一次一次地減輕,最後變成毫無知覺。通過敏感遞減,我們離開自己的需求,離開自己的感覺,漸漸喪失和自己接觸的能力,同時也喪失了自我。然而敏感遞減只是麻木了自我需求以及痛苦,並非加以解決,所以這些需求和痛苦停留在我們麻木的地方,成為“未完成事件”。


  與此同時,敏感遞減造成我們的感官麻木,勢必讓我們飽嘗無聊乏味、毫無意趣的痛苦。有人向我訴說:“過去我賺一萬塊,我萬分高興;現在我賺一百萬,卻再也高興不起來,為什麼?”因為麻木痛苦的同時,也麻木了快樂。很多人其實就是在這樣“不充分的生命”中度過一生。


投射、內射、敏感遞減,當然只是我們掉入“苦樂對待”以後對待自我的部分方式。此外,還有回射、融合、自我中心等等。當我們以上述種種方式從自身的責任那裡逃開以後,我們並沒有成功地祛除痛苦。事實上,痛苦只不過變換方式繼續存留。而我們已經變得與自我疏離——我們丟掉了“我”。


  一個成熟的人,若想解決此一難題,進入心靈成長的領域是必需的。我們需要發現並且察覺到丟掉的“我”。面對丟掉的“我”,如果我們勇敢而誠實地尋找滿足之道,那麼就可以改變人生,讓生命的品質與此前完全不同。那樣,才談得上真正地享受人生。


  五重塑自我


  面對人生的痛苦經歷,我們拯救自己的方式往往是:“處理不了,卻能囚禁”。於是,“社會的我”形諸于外,“本來的我”囚進“心靈的監獄”。


  大量心理諮詢的案例表明:只要我們瞭解已經被排除在察覺之外的“本來的我”,很多問題便可迎刃而解。“重塑自我”,就是在當下的情境中類比完成你心靈中囚禁的“未完成事件”,重塑你的內在。


  省察童年經驗


  我們從出生的那天開始,就一直在接受教導:什麼是應該的,什麼是不應該的。等我們稍稍長大,原本呵護性的教導,就會變成導致羞愧的批評:每個人都“應該”這樣,你居然不是這樣?


  如果你不是應該的樣子,就會有人(父母、師長、他人)覺得不安。但是,人們並不是在處理自己的不安,而是費盡心機改變你——這個使他們不安的人。這種情況,除了確實有一部分是出於對你的關心,其實大部分也仍然是投射。很少有人想的是處理自己的不安,大部分人只是一味改造別人——何況還是一個“很不完善”的孩子?


  我們的文化裡,到處充斥著對孩子的貶損。孩子是無知無識的,孩子什麼都不懂,孩子需要大人的改造……改造孩子達到“應該”的方法是:鼓勵、讚美、恫嚇、比較、公開羞辱、拒絕承認他的成就等等,不一而足。不只在家裡,在學校、在同伴那裡,孩子都會碰到這種壓力。事實上壓力存在於每一個地方。


  一個孩子學到了什麼?達不到標準的孩子,會學到:我是笨蛋,我是恥辱和令人懷疑的,我是沒有價值的。孩子們的自尊受損之後,修補的方法各有不同:有的沮喪不振;有的開始叛逆;有的乾脆放棄;有的重新努力,以適應他人遞過來的“應該主義”的模子。就這樣,我們很多人的一生,其實都是在“滿足他人的期望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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