怎麼罰,學問大
最近在報上看到有個國二學生因為沒寫作業,被老師罰請全班同學吃糖,他沒有錢買又不敢跟家裡講,便去超商偷,結果被逮到,上了報紙。
自從不准體罰以後,如何懲罰學生,既要達懲戒的目的又不失教育的真諦,是個頭痛的問題。我認為罰勞役,把教室玻璃擦明亮、把學校樓梯仔細打掃乾淨(很多校園中沒有落葉,但是樓梯卻很髒)等等,是個可行的方法。因為灑掃本來就是古人教育孩子的方式之一,兒童進私塾就是先從掃地學起,而且掃地比罰站、罰寫好,因為罰站對社會沒有貢獻,只是浪費了那個孩子的時間(面壁罰站的孩子很少在思過,如果思,也是在思別人的過);罰寫更會使學生痛恨作業,原本就是為了沒寫作業而被罰,再罰寫就更加痛恨作業了。
實驗已發現學習跟情緒和動機有關,清掃環境的好處是在清潔的環境中情緒比較好,學習的效果會比較好。這個實驗做法是給學生一根蠟燭、一盒圖釘,要學生想辦法讓蠟燭站在牆上。
在解決問題之前,先給一組學生看一支喜劇短片,另一組是看教學短片。結果看喜劇的那一組有百分之七十五的學生想到把圖釘倒出來,用兩根圖釘把圖釘盒釘在牆上,再把蠟燭站在圖釘盒上,完成任務;而看教學影片的那一組只有百分之二十的人想到解決的方法。
罰請吃糖不好的地方是沒有罰到孩子,卻罰到了父母親。因為孩子還不會賺錢,用的是父母的錢,父母的血汗錢沒有用到對的地方,可惜了。而且罰請吃糖對孩子來說不痛不癢,下次還會再犯。若是像這個孩子沒有錢又不敢跟家裡講,逼上梁山時,就只好去偷,犯下了一輩子遺憾的錯。
其實,零用錢是把雙面刃,有利有弊。有人贊成給孩子零用錢,可以從小教他經濟的概念,但是孩子常會認為我的零用錢就是我的錢,我要怎麼用是我的自由,父母管不著,例如朋友的女兒用零用錢去買言情小說來看,她母親把書丟掉禁止她看,女兒認為母親毀壞她的東西、侵犯她的權益,竟然揚言要去告母親。
有人做家事給錢,但這會養成孩子沒錢就不做家事的錯誤心理,忘記了家是大家的家,住在裡面的人都有責任把它清乾淨;也有人是孩子考一百分給錢做為獎勵,雖然錢是有效的動機驅力,但這也會給孩子錯誤觀念,不給錢就不唸書,以為唸書是為父母唸的,不然為何考好要給錢呢?
這件事最嚴重的警訊是孩子在學校的事不敢跟家裡講。我覺得沒有人可商量的孩子是天下最可憐的孩子,他會覺得孤單無助,通常這是孩子最需要大人的時候,大人應該指引他正確的解決問題方法,告訴他是非對錯。教導孩子是父母的責任,責無旁貸。
這件事老師、家長和社會都要檢討。老師需要知道什麼是最有效的處罰方式,父母需要反省管教方式是否得當、為什麼孩子有事不敢跟家裡講,社會需要反省為什麼長到十三歲的孩子還不知道偷竊的嚴重性?誤以為做壞事不一定會被抓到,可以僥倖?
這個社會是否沒有給孩子一個正確的價值觀?
留言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