結婚是人生的一樁大事,一種雙方的盟約。
而盟約的締結,除了雙方權利和義務外,
不可避免的還附加了成本與收益的問題。
首先,婚姻是有道德價值的,
負載了許多的親情和義務,因此婚約也是一份道德合約。
婚姻在形式上是兩情相悅的個人的行為,
但在本質上卻是一種社會行為,要接受社會道德標尺的丈量。
“死生契闊,與子相悅。執子之手,與之偕老”,
這就是一種沈甸甸的道德責任的承諾。
如果你做了超越社會道德標準的事,
對不起,你就是違規操作了!如果你道德責任投入不足,
那你的婚姻就可能先天不足,後天失調,弱不禁風。
其次,結婚有經濟成本。
為了結婚,購房、酒席、養家養子,哪樣不需要經濟支出?
本來一人掙錢一人花,一人吃飽,全家不餓。
現在要分給配偶和孩子……你的收入被分流了,
那麼你是否能換來等值的回報?
再次,結婚的成本還有事業上的情感上的。
如果你事業成功,再找個溫柔體貼唯你馬首是瞻的如花美眷,
可能是錦上添花。但也可能一不小心被婚姻拽垮你的事業,
倒在夫人貪欲下的官員還少嗎?
或者馱著生活的重負,讓你停止了事業追逐的腳步。
情感的付出更是無價的,你真心的付出也許是婚姻的凝固劑、
婚後生活的潤滑劑,但也可能讓你的心流血呻吟。
結婚後還面臨孩子、婆媳之間的微妙關系以及身份的升級貶值。
假設你是女人,結婚前你是女孩,婚後就是女人了。
她們有不同的市場價。
還有,結婚前是“小姐”
(這裏摒棄了現今賦予此詞的曖昧色彩,就它的本意而言),
婚後是老婆、太太,而且被疊加了許多身份:
妻子、母親、兒媳婦、嫂子、弟媳、妯娌、連襟、嬸嬸……
而這一切身份的獲得,都需要相應的親情以及行為規範作為回報。
此外,婚姻還有許多隱性的長遠的支出,比如:愛好。
選擇婚姻必須放棄一部分個人愛好和興趣。
自由。得到幸福家庭的同時,必須放棄很多自由的選擇,
包括與異性的親密交往,與狐朋狗友的呼杯喚盞吆五喝六……
青春。女孩子一結婚,少女時代被畫上了休止符。
往往意味者告別青春告別撒嬌,
告別男孩子的火辣眼光,告別父母的蔭庇與寵愛。
時間。結婚前你有大把的時間無法消磨,
結婚後柴米油鹽醬醋茶,孩子工作繞身轉……熙熙攘攘,
為家忙為老婆孩子忙,犧牲許多與朋友聚會放飛個人愛好的時間。
性。婚內性看似最便宜的,其實有時也是昂貴的。
性是婚姻的附屬品,屬於買一贈一的範疇,
似乎是平等交換,不需要太多投資。
可是,性的貴在於它被框定在固定的範圍內,你不能越雷池半步。
如果婚內性得不到滿足而有所僭越尋求外洩,
則可能因違背道德合約而支付高昂代價。
說了這麼多,似乎忽略了一條:愛是結婚中最重要的成本。
但感情的投入不是一層不變的,
它沒有價格,只有價值,因此,我們無法計算它。
可能有人因此而忽視它。
從商業角度來看,結婚還需要諸多成本:
學歷、品行、美貌、財產、家庭背景等等。
男女雙方在步入婚姻殿堂時,會尋求對等。
一般情況下,人們都追求利益的最大化。
認為收益大於成本,才會有婚姻。
我看過一個故事,說的是有一個經濟學博士,
過了多年的單身生活,感到厭倦,於是想結婚。
他按照經濟學關於成本與收益的原則,列了一份清單。
收益如下;兩個人貸款供房,兩個人賺錢養家,
遇事有人可商量,下班回家有人做晚飯,
病了有人陪著去醫院,出差去外地,有人在家照看貓狗等等。
成本如下:不能隨意帶女人回家,
不能送朋友貴重禮物了,不能自己作決定,
下班後不能回家臺灣或不回家,如果她病了,
你也要陪她去醫院,出差去外地,回家前不能不買禮物等等。
結果發現,收益和成本相等,每一條收益,都要等量的成本。
那麼,為什麼還有那麼多人往圍城中湧呢?
有人說,因為相愛,便想相擁相守。
可是不聞,婚姻是愛情的墳墓嗎?
再說,非得用結婚這種形勢為你們的愛情進行公證嗎?
有人說,為了性的釋放,且可以安全而不需要付費。
可是同樣是支出,只換取固定的一個商品,
這種獲取能讓你保持性趣盎然嗎?
這種投入與產出值得期許嗎?
有人說,為了有個後代,這是愛的結晶愛的見證。
孩子是我付出之後收獲的“利潤”。
然而現代人早已摒棄了養兒防老的陳舊觀念,
養孩子不過是一種繼續甚至無止境的付出罷了。
是為了財產的傳承嗎?
自己賺的錢讓下一輩的人花,這是一種怎樣的“利潤”?
我猜,可能還有N多種答案:
經濟上的依靠、生活上的照應、心靈上的相互溫暖、
老來有個相互扶將的伴、老婆孩子熱炕頭,多美的生活意境啊!
當然,如果你認為產出大於投入,你就結婚吧。
這也就是為什麼那麼多人進圍城的緣故。
要知道,結婚的成本,是要以今後的生活作為回報的。
花費這麼多代價,能否獲得期望的回報?
這在選擇婚姻時是一個未知數。
因此,有點像買六合彩一樣,
帶有一定程度“撞大運”的成份,看你的眼光和運氣了。
如果你認為,結婚的成本太大,
得不償失,那你可以選擇當一個快樂的單身漢或者快樂的粉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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