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時候您贏了,但其實您輸了
一對年輕的夫婦正在所租的小套房裡
為著添購新傢俱的事情而鬧彆扭,
女的口才犀利,男的剛毅木納。
過沒多久,做老公的就已處於挨轟的態勢。
不一會兒, 兩個人都嚷得精疲力盡,說不出話來。
這時一直被迫採低姿態的先生忽然開口了,
他感慨地對他所愛的老婆說:「老婆,
就算妳講得全都對,但為了辯贏我,
而毀掉一整個晚上的氣氛,值得嗎?」
「為了辯贏我,而毀掉一整個晚上的氣氛,值得嗎?」
雖是短短的幾個字,
卻多麼值得我們這些講求「贏」為目的的現代人省思啊!
有時候您贏了面子,但其實您輸了感情;
有時候您贏了口舌,但其實您輸了形象;
有時候您贏了好處,但其實您輸了友誼 ……,
總之,有時候您看似贏了,實際上您卻輸了!
可不是嗎?
待人處事固然應該「據理」,
但卻不一定要臉紅脖子粗地在那兒「力爭」!
理直氣「和」的態度,絕對比理直氣「壯」,
更容易為人所接受。
這世界上有四種人:
第一種人,沒有立場,不講道理,態度也不好;
第二種人,沒有立場,不講道理,態度卻很好;
第三種人,有自己的原則,
也很會講理,但表達方式卻很「衝」;
第四種人,很有立場,很講道理,溝通方式也很溫和。
如果將這四種人各配上一個形容詞,我們可以說:
第一種人,是徹底的「可憐人」,因為他將一無所有;
第二種人,是鄉愿型的「濫好人」,因為他實在缺乏立場;
第三種人,是橫衝直撞的「機器人」,
因為他雖然邏輯無礙,卻不懂與人相處的藝術;
第四種,是「最可愛的人」,因為他們就是像天使一般。
做人不講理,是一種缺點;
做人硬講理,是一個盲點。
在這個世界上,唯有成為「第四種人」,
您才會是一個真正的贏家!
在人際互動間,您會顧此失彼嗎?
您常「看似贏了,但卻輸了」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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