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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要的不多,想要的太多


 


我們講人的問題,


就是想要的太多,需要的並不是很多。


如果想要的太多就會造成貪得無饜,


而自己就變成了物質的奴隸,


掉進痛苦的深淵裡去。


我舉一個例子:


曾經有一個太太帶了很多錢去逛百貨公司,


她看到這個也想要,看到那個也想要,


衣服、化粧品她樣樣都要。


她想一想之後,因為曾經聽到師父講過,


需要的不多,想要的太多,


結果她一樣東西也沒有買,拿著錢就回家了。


後來她把錢拿來做功德、做好事。


她現在更高興,


因為第一她心裡沒有了負擔,


第二她做了好事,也覺得高興。


 


想要是一種痛苦的事、


需要是一種快樂的事。


 


想要和需要僅僅是一線之隔,


有時候想要的,往往不是真的需要。


的確,我想要很多東西,可是再仔細考慮一下,


就不見得非要不可了。


想要的東西得到了是很快樂,而要不到卻很痛苦。


比如說:我需要一頂帽子,


也買了一頂帽子,這不是累贅。


但是如果我看了人家的帽子都想要,


一頂一頂的買,那麼我就要想辦法來保存這些帽子、


照顧這些帽子,這就是累贅了。


所以想要是一種痛苦的事,需要是一種快樂的事。


需要並不是罪惡,想要可能也不是罪惡。


如果說我想要,要到了以後,


我同時也把它分享給需要的人,


這是他人的需要,不是我的需要。


我當然可以想要,


但必須在該要、能要的前提之下。


什麼是該要?


也就是理所當然的,應該得到的、份內的。


比如說:你的薪水。是不是能要?


有很多人不考慮自己的能力、自己的職位,


還有整個大環境的因緣。


不許可我要我還在要,


這是一樁非常痛苦的事。


 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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