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兒童心理學告訴我們,一般情況下,現在一兩周歲的寶寶就開始步入“叛逆期”,常常表現為以下特徵:


1.你不讓幹的事情,他偏要幹;


2.不按他的意志行事,便發脾氣;


3.有時候對父母不理不睬,不讓大人抱;


4.什麼事情都想自己來。



從孩子一周歲開始,這些事情就時有發生,只不過我們的家長沒有在意罷了,在兩周歲左右開始表現為更加頻繁和激烈。隨著年齡的增長,孩子又會變得很“乖”,到了孩子三至五周歲的時候他們漸漸的能夠控制自己的情緒和行為,但是有不少孩子的“叛逆期”還會延遲一段時間。



反抗行為是孩子成長過程中的必經階段。在這個階段,父母需要理解寶寶、尊重寶寶。寶寶開始喜歡跟父母說“不”是他們建立自我和自尊的第一步。寶寶這麼做的目的無非是為了要求爭取和大人一樣的平等地位,此時父母對寶寶的行動不要輕易加以干涉,要以平等的姿態來徵詢孩子的意見,儘量給孩子創造選擇的機會。這樣做會讓寶寶覺得你們尊重他,維護了他的自尊,也就不會輕易跟你說反話了。



寶寶之所以表現出頑強的“反抗性”其根本原因是想獨立,表面上看他是在與父母作對,但寶寶的內心仍然需要父母的情感支援和適時的鼓勵。



媽媽在給寶寶提要求的時候,可以使用選擇性的語句,如早上寶寶不肯穿衣服,媽媽不妨這樣問他:“你是想先穿上衣,還是先穿褲子?”這樣寶寶能夠感覺到做事受到尊重,有自主權,就會做出自己的決定。



雖然說要給寶寶選擇的機會,但並非意味著家長可以就此嬌慣、放縱寶寶,對寶寶的不合理要求和不當行為要堅決而平靜地制止,不用講很多道理,也不要哄勸或威脅、厭煩,更不要以喊叫對待寶寶,給以必要的冷落並堅持到寶寶自己覺得無趣,停止哭鬧為止。關於這一點,家庭成員一定要保持一致。



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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