懂得“忘”,才得享“記”。正是因為沒有刻意地忘,才獲得記的驚喜。
然而,當他開始深深地刻印在記憶中,當他離你的心越來越近,他的身影被放大,一切似乎就變得可怕起來。這一切,都源於記。
你以為記住了他的好,記住他給你帶來的每一分歡笑,而且心存感激。
那麼,不快樂也會跟隨而來,幾乎是一前一後,惡作劇一樣。
你以為別人在給予你快樂,原來是你自己在制造悲哀。
尤其是對記憶貪婪的人,他們本以為在記憶裏保存了多少美好。
有的人要用一生去忘記,哪怕僅僅是一個吻,一雙眼睛。那些曾經雀躍過的時光,在隨時隨地被喚起,不管你情不情願。
他像惡魔一樣纏繞著你,走進一首歌,一個瞬間,一個夢,甚至一分一秒。
原因只是,在得到記的奢侈的同時,你還不懂得忘。
忘記真的那麼難嗎?能不能就用一個轉身的時間?華美而無聲無息地轉身。
同時,你卸下的那些,可能會暫時痛徹心扉,會生生的疼,可能開始有些難,尤其對脆弱的人來說。
但總比看著它一點一點地被撕裂,一點一點地露出醜陋的面目,打破和磨滅你原本的幻想和熱情。真的灰飛煙滅時,你頹然的表情,會更讓人疼。
如果忘記需要努力,就一定沒有成功。真忘,應該是在無意中。既然遲早要忘,不如就在一個轉身。當一朵花開,你記住了它的盛放,忘記它的雕零。一切的一切,都一定有它結束的一刻。最怕的,是念念不忘那些已經挽不回的過程。
明知不屬於自己時,決不纂在手裏不放,不然,留下的只是一雙酸疼的手而已,還剩下什麼?連自己都會笑自己的傻。
一個想得到真快樂的人,必須首先善忘。
如果不是有一種善忘的超能力,我們後來又怎會如此快樂?
有人說,世上最精明的糊塗便是“忘記”。如果你想背負沈重的記憶,愛還能輕鬆嗎?我們還能看得見對方的好嗎?忘了吧,散了吧,一切不過一生,記住了又能殘存多久?
他給予你的和你給予他的,已經在某時某刻享受,而在你的路上,他也只是路過。
你的遙遠的前方,還會有很多美。不相信嗎?
用自己的雙足去走吧,何必讓情感流落給他人。
成長就是不斷放棄依賴的過程,所以一個真正自立的人,自然而然善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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